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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固体地球物理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名称:固体地球物理 学科代码:070801)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地球物理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固体地球物理学和与其相关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能够适应二十一世纪我国经济、科技和教育发展的需要,并具有较熟练的实验技能和较强的动手能力,具有较全面的计算机知识,具有独立从事该学科领域研究和教学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二、研究方向

1. 地震学

2. 地球动力学

3. 岩石物理学

4. 应用地球物理学

5. 地球电磁学


三、学制及学分

硕士生学制为2-3年,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前,必须取得总学分不低于35分。其中公共必修课(英语、政治)为7学分,专业基础课不得少于12学分。

博士阶段学制为3-5年。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取得总学分不低于1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英语、政治)不低于4学分,专业课不低于4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


四、课程体系和选课原则

1、研究生课程除学校规定公共必修课(英语、政治)外,其他课程包括基础课、专业课、本科课程和跨学院课程。具体课程见后面的课程设置。每学期具体讲授课程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和所招学生研究方向由学科点确定,但跨学院和跨校的课程选修学分一般不超过8学分。

2、具体课程的选定由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确定。

3、本校本科毕业生不得再选修本科生课程。


五、科研能力

1. 应了解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文献;

2.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科技文献。硕士研究生应初步具备英语论文写作及进行口头报告的能力;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口头报告的能力。


六、课程设置

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按研究生院要求。

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列表如下。

研究生课程列表

院、系     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        学科     固体地球物理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备注

GP15201

地球内部物理学

4

80

GP15202

地球动力学

4

80

GP15203

地球物理反演

4

80

GP15211

定量地震学

4

80

GP15221

矿物物理学基础

3

60

GP15217

近地表地球物理成像

2

20/30

GP14201

计算地震学

3

60

GP14202

地球物理学进展

4

80

GP14204

地震学原理及应用

4

80

GP14205

地球物理基础

4

80

PI05204

工程中的有限元法

3

60

GP15212

地震偏移与成像

3

60

GP15213

工程地震学

4

80

GP15215

应用地球物理学

3

60

GP15218

现代计算机与网络应用

3

60

GP15219

固体力学  

4

80

GP15222

地震勘探进展

4

80

GP15222

地球物理电磁方法

3

60

GP15303

构造物理学

2

40

GP15304

地球物理数据分析

3

60

GP15701

地球物理高级实验

2

60

GP15307

中国区域大地构造学

2

40

GP15308

岩石力学

3

60

GP15309

空间大地测量学

3

60

GP16201

固体地球物理研究前沿

4

80

GP16203

地球科学前沿讲座(注:限研二以上学生选)

4

80

GP16204

地球物理专著研读

2

40

GP16205

地球物理专题讲座

1

20


备注:带★号课程为博士生资格考试科目。开课学期为“春秋”的课未定具体学期


七、硕转博过程及要求

1、学习成绩达到研究生院统一要求的硕士生在硕士学习阶段的第四学期或第五学期可以申请参加转博资格考试。

2、通过转博资格考试的硕士研究生允许转博。

3、转博资格考试采取答辩形式,由学科点组织,淘汰率不得低于10%(不足一个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4、被淘汰的学生可申请一次学院级别转博答辩,由学院组织转博答辩评审小组最终决定是否通过。

5、转博答辩评审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教授组成。


八、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的相关要求 

(一)、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之前须进行开题报告。报告须说明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完成研究的条件和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预研状况、预期进程、预期成果和预计创新点等。开题报告须在学科点内公开举行,博士开题需至少5位老师(其中教授不少于3人)、硕士开题需至少3位老师组成审查小组,学科点每学期集中组织一次。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一般放在第四学期初,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一般放在攻读博士学位的第二学期末。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需立即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交至院研究生教学办存档备案。并自存档备案日开始,博士生一年之后、硕士生六个月之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每位研究生一般进行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进行第二次,如仍不能通过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二)、必修环节

1、学术报告: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听取不少于10场次的学术报告会,并在每学期末向导师提交听报告总结;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国内外的学术报告会议上做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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